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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簋街今后拒绝“小而美”:50平以下饭馆?滚粗!

北京簋街今后拒绝“小而美”:50平以下饭馆?滚粗!
北京商报
内参深度
2015-05-03
2.7万

【导读】:“今后,想要入驻北京簋街开店的餐饮企业,首先营业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。5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项目,被列入限制发展的业态形式。”近日,一则簋街提高餐饮门槛的消息在餐饮朋友圈疯传。

 

消息来源于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印发前门大街等特色商业街区业态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》(东政办发〔2014〕22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 

根据《通知》,小餐馆、小酒吧、小吃店、烧烤店、小快餐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项目,被列入限制发展的业态形式。

同时,业态指导的“基础设施”部分,要求“餐饮企业店铺规模需具备一定要求:营业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、前厅营业面积与后厨面积之比符合1:0.45的要求,水、电、燃气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”。

 

 

然而,根据今年1月最新公布的《北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本市小吃店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;本市小型餐馆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。显然,指导目录对于簋街餐饮的要求大大高于北京市的餐饮许可要求。

“该《通知》主要是为了配合北京治理大气污染的三年行动计划。东城区作为城市中心区,没有大型工业企业,因此环保部门希望通过限制小餐饮来减少油烟排放,大型餐饮企业在控制排污方面普遍做得比较好。”上述人士分析称。

 

那么,作为直接受新规影响的一方,簋街餐饮商户对此又持何种看法?

 

只卖黄焖鸡米饭和砂锅米线两种产品、6张桌子、营业面积总共30平方米的簋街小店老板白先生对此《通知》出台反而表示欢迎,因为限制小餐饮店对他们这些已经获准经营的来说反而利好。“在簋街,开个300平方米以上的店,没有个二三百万元投资根本下不来。像我们这样的小店,可能二三十万元就能盘下来。要是真不再批小店了,我们反而奇货可居。”

 

不过箩箩酸汤鱼的经理张立春分析,虽然政策对于簋街整体发展有益,但的确是抬高了准入门槛,会使得小餐馆今后转让起来比较困难,因为没人肯接手。“做餐饮厨房很重要,热菜间、冷荤间、粗加工间等必须都有,而且都要达到一定的平方米数。如果面积一共才几十平方米、100多平方米,只能把厨房的各种功能堆在一起,尤其到夏天的时候,卫生状况肯定不行。”

 

 

胡大餐馆的老板胡女士则表示,新规对簋街应该没有太大影响。“除了个别经营多年的老店铺可能规模较小外,新开店铺基本都在300平方米以上,如果太小摆不了几张桌子,哪儿来的利润呢。”不过她并不希望簋街都变成大店模式。“餐馆还是越多越好,热闹、各种元素都有才有利于整个街区的发展。”

簋街饺子馆可能是这条街上最袖珍的馆子了,总共才有13平方米,摆3张桌子都嫌挤,总共只卖6种馅料的手工水饺。听到可能限制小餐饮的消息,店主王女士有点儿沮丧:“作为退休职工,大餐饮我们干不起,如果小餐饮不让干,那我们干点儿什么呢?”她认为,限制小餐饮受影响最大的是顾客,“不是所有顾客都能承受大店的消费水平”。

 

作为簋街商会会长,花家怡园董事长花雷完全理解政府的初衷。“政府是怕餐馆面积太小,炒菜、冷荤、面点、清洗、粗加工等混在一起不卫生。”他认为,作为炒菜馆,确实应该对营业面积做出一些规定。

但如果经营品种单一,像只卖牛肉拉面,或只卖饺子、馅饼等,要那么大营业面积干吗?在他看来,今后餐馆越开越小才对,可以多开几家,做成连锁。因为店铺大了,房租、人工成本都很高,“有些上千平方米的大型餐饮已经倒闭了”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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