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底捞小便事件一审宣判,涉案男子及父母共赔偿220万元
今年3月,海底捞火锅店内“向火锅小便”事件引发广泛关注。9月12日,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公司、上海某餐饮公司,诉被告唐某、吴某及二人父母名誉权纠纷、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。
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,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,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两家餐饮公司赔礼道歉;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,赔偿两家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,共计220万元(唐某、吴某有个人财产的,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,不足部分由二人父母赔偿)。
北京商报
收起